一、入会条件
1、诚实守信、有志于推动深圳市信用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成立时间一年以上;
4、拥护信用协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活动;
5、遵守国家法律,没有严重失信行为。
二、入会程序
1、按要求如实填写入会申请表第一、二联;
2、准备好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申请人向秘书处提交相关资料;
3、秘书处初审合格后,发出同意入会通知(即《入会申请表》第二联);
4、申请人缴纳会费,将应缴会费一次性存入协会会费收缴帐户;
5、秘书处入会登记。
三、会员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含会长、副会长)会费每年3万元人民币;
2、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每年2万元人民币;
3、理事单位会费每年1万元人民币;
4、普通会员会费每年0.2万元人民币。
五、填写说明:
1、单位性质为:国有、民营、外资、合资、股份制或其他
2、单位负责人为:董事长、企业法人或总经理
协会会费收缴帐户如下:
户 名:深圳市信用协会 帐号:7441010182600068328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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