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一)宣传党和国家及市政府、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当局关于信用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信用专题调查研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协助人民银行推进全市信用管理工作。
(二)征信建设。整合全社会信用资源,搭建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征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协助人民银行提出完善征信系统的配套政策,支持、协助、实施征信系统的建设。
(三)信用政策。协调银行信用政策,研究制定企业信用的激励机制、失信企业的惩罚制度。
(四)信用建设。推动银行信用管理人员和企业核心层的信用培训,研究、制定、推动企业信用互助和信用培育计划。
(五)信用评级。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推动制定企业信用评级的行业规范、确认企业信用评级成果、促进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宣传和树立会员单位的信用形象。
(六)信用自律。根据协会章程,研究确定失信企业的名单、惩罚措施,并监督实施。强化会员的守信和维权意识,抵制失信行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信用融资。推动银行信贷制度的创新,促进银行根据企业信用建设状况发放信用贷款,对于造成信用损失的案件进行责任裁定。
(八)信用技术推广。开展信用学术交流活动,跟踪、研究国际先进的信用理论、信用管理经验、信用评审和管理技术,创新信用管理和信用评级体系,在银行和企业中进行推广。
(九)银行经济学家研究报告。研究本地区行业发展趋势、融资形势、风险预警等,定期提出宏观、中观、微观的分析报告。
(十)银政互动机制。代表金融界就信用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和政府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
(十一)信用服务。组织开展信用管理咨询和信用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帮助会员调查合作伙伴的信用情况,规避市场风险。
(十二)经有关部门批准,编辑会刊和有关信用书籍、资料。
(十三)评选深圳市诚信企业,入选企业将享受银行融资、担保、税收、海关等方面的优惠。